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会员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四章 本会工作人员
第五章 经费管理
第六章 附则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青田同乡及华人在波兰的联系、团结互助.共谋发展,特成立本会。
为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“ 旅波青田同乡会”.外文名为: CHINSKO- - POLSKIE
STOWARZYSZENIE REGIONU QINGTIAN
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波、中有关法律法规,合法开展一切活动。
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非政治、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。
第五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:促进同乡感情,维护会员权益,团结友善,共谋发
展、为社会有困难人士提供帮助。促进波中经济和文化交流。
第六条 本会会址:Wolka Kosowska,05-552 波兰
第二章 会员
第七条 居住、生活、学习在波兰的青田人,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组织
并能够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执行本会决议的,可以申请加入本同乡会。
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,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坚持本会和全体会员利益高于一切,多做贡献。
(五)关心本会工作,保持与本会的密切联系,向本会反映情况以及提供有关信
息与资料;
(六)维护本会的团结和统一,忠诚老实、言行一致,坚决反对本会内的一切分
裂活动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有关会议的权利;
(二)在本会会议和活动中参加讨论并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。
(三)享有表决权、选举权、和被选举权。
(四)分享信息,得到本会和会员的帮助的权利。
(五)向本会微信群发送信息的权利。
(六)对本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,可以声明保留及提出建议。揭露有关组织和会
员的违纪行为。
第十条 加入本同乡会者,须认真填写《信息登记表》。以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
中能够拥有自由、便捷、无障碍的沟通环境!
第十一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。
第三章 本会组织机构
第十二条 旅波青田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,各组织机构按照民主
集中制原则建立,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
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本会设理事若干名,其成员由会员大
会选举产生;
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(二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(三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四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;
(五)领导各活动小组开展工作;
(六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第四章 本会工作人员
第十五条 同乡会的工作人员是本会事业的骨干,是会员的公仆。选拔本会工作
人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的原则。
第十六条 本会各工作人员必须模范地遵守本章程,坚持实事求是,认真调查研
究,讲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第十七条 本会各工作人员均不是终身制,经多数会员决定可以改选或连任。
第五章 本会的经费和财产
第十八条 本会经费的来源
(一)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。
(二)会员捐赠。
(三)其它社会赞助。
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属于旅波青田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,用于本会工作的正常开
展。
第二十条 本会依据经费帐务公开原则,经费使用由全体会员审查监督。
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财产、经费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、挪用和任意调拨。
如发现这种违纪行为,本会将采用一切手段责其退还并公之于众。如有违法行为,
本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第二十二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:
(一)加强青田人的联系,让青田人更好的了解波兰;
(二)组织旅波青田同乡聚会,加强联系,共叙乡情,把这里变成波兰青田同乡
的家园;
(三)帮助来波的同乡,为有困难同乡排忧解难;
(四)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,提高旅波青田同乡在波兰的社会地位,把这
里变成青田与波兰联系和沟通的桥梁;
(五)建立生意合作平台,共谋发展,为同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;
(六)根据在波的青田同乡的各有所长,开展互帮互助活动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于 2015-10-14 第四届理监事会筹备会议讨论通过,自即日起
生效实施。